陳煒智(Edwin W. Chen)作

《萬花嬉春》(Singin’ in the Rain)在全世界各個不同電影排行評比,總是名列前矛,很多時候更是高踞前三甲的經典之作。大家總愛談的不外乎就是電影工業由無聲到有聲的趣史、金凱利和唐納奧康諾的舞蹈、黛比雷諾的幕後代唱和珍海根小姐的各種層次聲音表演。然而,它幕後最大功臣——貝蒂康登和亞道夫格林(Betty Comden and Adolph Green)的編劇搭檔,多年來甚少有人在聊電影、聊歌舞片的場域裡提及。或許因為「劇本」在歌舞片的小圈圈裡,總是被忽視的一個環節;又或許他們的百老匯劇場背景,並不吸引向來比較專注、關心「電影圈」風風雲雲是是非非的「影評人」等。以致於大家提起《萬花嬉春》的經典地位,讚美它的歌舞、讚美它的創意,卻並不常讚美它的劇本結構與故事巧思。

康登與格林既非情侶、更非夫妻,只不過恰巧是一男一女的好朋友,在1930年代末、1940年代初的紐約下城,格林威治村一帶闖蕩的年輕表演者。他們以NYU為活動的中心,上課、翹課、與同學往來、與朋友往來,因緣際會和天才橫溢的大才子伯恩斯坦(Leonard Bernstein)牽上友誼情緣,幾個不相干的年輕人就這麼碰在一起,撞出無比璀璨的火花。

一開始,貝蒂康登和亞道夫格林搭檔在格林威治村的小酒館表演,不久之後他們發現,表演別人的歌舞、別人的喜劇小品橋段,那都是要付版權費用的!索性他們自己創作自己的素材。主筆的永遠是康登小姐,格林先生只出一張嘴,討論、討論、討論,而因為個性使然,他瘋狂的創意和拔地擎天的奇思妙想,使得「康登與格林」這個組合,逐步建立起它特有的藝術人格和藝術氣質。他們的作品夠瘋、夠好笑,也夠溫暖、夠窩心,隨著伯恩斯坦,線索牽到了同樣年輕、同樣天才橫溢的芭蕾舞家——傑洛姆羅賓斯(Jerome Robbins)。這個四人組合,就這麼抬頭挺胸,在1940年代初期的紐約市闖蕩!

圖片出處:http://ppt.cc/uZwVj

在那個時候,外面是烽火連天的世界大戰;夜夜笙歌、城開不夜的曼哈坦有宵禁,霓虹燈是暗的,百老匯的光華是暗的,但暗歸暗,人心是激動、興奮的,是滿的。羅賓斯和伯恩斯坦共同合作,為紐約市芭完成的狂想小品《Fancy Free》,以大戰期間,三個水手得到24小時休假,決定好好逛逛紐約,痛痛快快談場戀愛的故事為主幹,譜寫成一支獻給紐約市的甜美詩歌,首演之後頗受好評,他們再加碼請來康登與格林,把這個芭蕾小品擴編成有骨骼、有血肉,真正的「音樂劇」。

那是理察羅傑斯和奧斯卡漢瑪斯坦二世,1943年《奧克拉荷馬之戀》(Oklahoma!)大獲成功之後不久。康登與格林深受這種「musical play」創作路數的啟發。音樂劇不再像早先以往,倚靠鬼點子和笑哏的堆砌,就能成戲。如今的音樂劇,嚴謹的劇本(業界以『book』一字指涉)、角色的發展,讓它就像創作態度更為嚴肅的「話劇」(play)一樣,只不過創作團隊搭樓建屋的建材,除了「話劇」的「話」,也就是語言文字之外,還包括音樂,還包括舞蹈,還包括刻意選擇不唱不跳時的靜默與停止,就像休止符一樣,雖然無聲無動,卻仍然存在著飽滿的生命力。

新寫成的戲,題名為「On the Town」《錦城春色》。三個水手逛大街,既寫實又超寫實的舞蹈設計,讓我們跟著他們三位,度過了瘋狂笑鬧又感人至深的24小時。它謳歌青春,讚美青春,哪怕外面在打世界大戰,男孩子的生猛活力,女孩子的生猛活力,在時報廣場,在紐約地鐵,在康尼島海灘夜市,24小時的熱烈堆積,但還有太多還沒吃的、還沒喝的、還沒看的、還沒玩的,時間不夠了怎麼辦呢?

輕嘆一句:「Oh, well. We’ll have it some other time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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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錦城春色》的百老匯首演場,據說是劇場史上的傳奇夜之一。劇終幕落,重新再啟要謝幕時,整個戲院幾乎震撼得要衝上舞台,和這些青年才俊一起歡呼尖叫,慶祝「New York, New York, a helluver town!」

因為《錦城春色》的成功,奠定了康登與格林在劇場界的地位。後來也因此,他們應邀到好萊塢發展,與米高梅公司簽下幾部電影的編劇合約,甚至親自改編《錦城春色》的電影劇本;1953年的《龍鳳香車》(The Band Wagon)他們不但編劇,還把自己編進劇本裡,創造了一對男女編劇搭檔,穿梭在佛雷亞斯坦(Fred Astaire)的身邊。

至於《萬花嬉春》的電影創意是怎麼來的呢?說來好笑。在那個年代的好萊塢,各家電影公司都握有不少天王作曲家的歌曲版權,所以這家公司推出了一部電影,裡面的歌曲全用艾文柏林(Irving Berlin)的舊歌新歌串連而成,那家公司推出另一部電影,是虛構捏造的「傳記片」,其目的是在讓假的傳主——可能是作曲家柯爾波特(Cole Porter)本人,以及他的系列金曲,得以有連串歡唱的機會。米高梅自己也拍過太多這樣的作品,榮獲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的《花都舞影》(An American in Paris)就是一例,它全部採用作曲家喬治蓋西文(George Gershwin)的歌曲,新編成故事將之串連一氣,執筆編劇的還是已經走紅,但尚未轟動武林、驚動萬教的亞倫勒奈(Alan J. Lerner)。

當時米高梅公司裡,有一個製作團隊,以大製片人亞瑟富列(Arthur Freed)為首,最擅拍攝歌舞片;米高梅出品的歌舞片並非每部都由富列小組所攝,但富列小組所攝製的米高梅歌舞片幾乎部部是名作。富列先生本人也出身自歌舞圈,他在1920年代是極受歡迎的流行歌撰詞者,為音樂劇、為早期歌舞片,寫過許許多多深受歡迎的好歌。這一回,他們小組直接把眼光轉回小組領導人身上,乾脆以亞瑟富列曾經寫過的白金歌曲,串連成篇,由康登與格林編個故事、寫個劇本,拍成電影如何?

很早很早,他們就決定要以「Singin’ in the Rain」為題;也知道片子裡一定會有一段在雨中跳舞的場景。只是故事為何、誰singin’ in the rain、誰dancin’ in the rain,一切的一切,統統不知。這和當年華語影壇從《桃花江》以降,好幾部作品都試圖要和上海時期明月歌舞社的流行歌舞劇、兒童歌舞劇題名相彷(但故事可能毫不相關),有著異曲同工之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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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登與格林開始深入亞瑟富列的詞作世界,仔細分析解讀,後來他們發現這些歌曲走紅的年代——時代本身就是最好的故事題材!於是,「1920年代末、1930年代初」的時間背景逐漸成形,接著,「好萊塢」也逐漸進入命題。那個時候的那個地方,那群人,他們發生了什麼事呢?

有聲電影!

Bingo! 這個瘋狂點子,一定中。於是,《Singin’ in the Rain》就這麼開始走出自己的故事了。他們訪問了許多米高梅的片廠老人,聽他們談起當年的斑斑血淚。那個革命性的兩三年,那個幾乎摧毀一整個世代大明星的兩三年。這些點滴,化為康登與格林筆下的世界,它青春爛漫,精神抖擻,它展覽出的諸多笑料——麥克風錄到心跳聲、電線一扯整件裙子被掀翻、藏在花瓶和布景裡的聲音接收器、口語訓練老師……太多血淚,經過時代的淘洗,變成笑料,再經過康登與格林的妙手,輕輕一點便化為黃金藍鑽,流傳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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